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5版

债权转让公告

    青岛东方明珠工贸有限公司、史建芝、吕红萍:

    我行已依法将我行对青岛东方明珠工贸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担保权利及其他主从权利(借款合同编号为0736农信借字2008第001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0736农信高抵字2008第0014号),按照现状转让给青岛锦联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上述债务人接到通知后,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债务。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西支行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