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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1、陈贵强在费县农商银行芍药山支行贷款 8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5年 9月 17日至 2016年 9 月 5 日,由孔秀珍、孙学广、陈贵广、陈贵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7171元及利息。

    2 、刘道花在费县农商银行大田庄支行贷款 25 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 9 月 30 日至 2013年 8 月 10 日,由陈国亮、孙百利、刘连修、董元省、张洪贵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468.16 元及利息。

    3、刘孝艳在费县农商银行水莲峪支行贷款 5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8年 11 月30 日至 2009 年5 月9 日,由谢明玲、李长瑞、裴家宝、刘向军、刘银、张光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84.99元及利息。

    4、解立柱在费县农商银行新庄支行贷款 5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09年 4 月 29 日至 2010年 4 月 15 日,由宋雪、宋庆明、王鹏、丁学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49890.18元及利息。

    5 、夏侯圣彬在费县农商银行费城支行贷款 10 万元,贷款期限自2007 年2月 11 日至2008年 11 月11 日,由张炳忠、朱春香、胡一刚、霍庆亮、郭庆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52758.08元及利息。

    6、张亮在费县农商银行城区支行贷款 24.8 万元,贷款期限自 2018年 6 月 11 日至 2019年 5 月 11 日,由孙志红、霍连合、徐刚、孙庆梅、张玉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34226.01元及利息。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费县钟山路 168号,联系电话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5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