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仲裁字第2237号
申请人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兰州旭东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兰州旭东药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8)济仲裁字 2237 号裁决书。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联系人:仲裁二处
槐宁联系电话:
0531-82095750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二0年五月二十日
申请人山东明人福瑞达卫生材料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兰州旭东药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兰州旭东药业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18)济仲裁字 2237 号裁决书。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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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0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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