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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仲裁委员会公  告

    青仲公告字(2019)第 731-3号

    宋瑞太: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菏泽汇瑞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你方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19)第 731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 2019年12月27日指定仲裁员王娟(律师)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2020年6月 30日上午9:00 在本会2楼第一仲裁厅(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 座荣柏财富中心)开庭审理,请你方届时出席庭审。 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二○年五月九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号B 座荣柏财富中心13层

    联  系  人:仲裁一处  肖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8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