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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编号

  借款人李义平

  担保人

  周桂香、刘福同、侯学春、李少新、杨庆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李锋(身份证:370102197309233755)2020年 1月 23日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李义平不良贷款债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代垫费用和所有担保权益等)转让给受让人李锋,上述债权转让后,李锋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并请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李锋履行还款义务。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