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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检察院

出庭公诉“网上见”

    2月 17 日,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以“网上出庭”的方式,支持公诉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这是该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例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出庭公诉的案件。

    被告人邱某某于2019年 6月,在其租住的公寓楼内容留他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12月19日,牡丹区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起公诉。临近开庭日期,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和病毒传播,同时又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经与牡丹区法院协商,决定以“非接触”的模式进行“网上庭审”,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检察官、法官、辩护人、被告人通过“互联网法庭”APP 实现四地连线。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庭审程序一气呵成。法院经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据邱某某所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和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邱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认罪服判,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晁磊  彭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