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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南汇中本贤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济南海普汇众经贸有限公司 1 户借款债权中的本金债权依法转让给济南汇中本贤置业有限公司,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向该债权受让方济南汇中本贤置业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特此通知。序号借款人

    济南海普汇众经贸有限公司担保人

    借款本金

    (单位:万元)

    山东西格玛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济南耐孚科贸有限公司、山东博士源工贸有限公司、徐涛、刘鹏、武涵雨、刘相景、张刚、魏玉来、张翠翠400.00借款期限

    2009 年 1月 28 日至2010 年 1月20日债权转让通知

    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7日

法律文书

    ( 2016)鲁0103 民再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