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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烟台市颐和海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殷晏升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委做出蓬劳人仲案字[2016]第 569 号裁决书。后经核对,裁决书中第一页第一行原为“ 殷晏升,1965 年5 月 18 日出生,汉族,烟台蓬莱。”,现予以更正为“ 殷晏升,男,1987年 6 月 29日出生,汉族,山东省安丘市人,现住蓬莱市紫荆名苑小区 14 号楼 1 单元 401室。”。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 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蓬劳人仲案字[2016]第569 号仲裁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0 日内来本委(地址:蓬莱市钟楼东路 182号)领取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决定书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蓬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 11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