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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银金融与董晨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与人银金融信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人银金融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 人银金融公司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享有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

    人银金融公司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享有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董晨。人银金融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董晨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共同还款人及其他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董晨履行主债权合同和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债权转让清单(单位:人民币元)

    人银金融信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董晨

    2019年 11 月6日

    序号贷款银行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

    借款人

    汪春晖

    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或抵押人

    债权转让本金余额1,300,000.00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