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 第四版

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青岛惠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孔晓华、毕黎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行与山东熙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现将我行对你方所享有的、经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在(2018)鲁 0214 民初第 1898号民事判决书中确认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山东熙悦投资有限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请接到本通知后向山东熙悦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二 〇 一九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