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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山支行对合法拥有的以下债权已进行转让:

    1、对借款人刘加德,保证人刘相臣、楚守涛债权 1 笔本金 0 元已依法转让给刘居和。

    2、对借款人王法平,保证人王友山、刘加德、刘爱希债权 1 笔本金 0 元已依法转让给刘居和。

    请相关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山支行

    2019年 10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