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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

    青仲公告字(2019)第 457-2号

    青岛东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田晓丽与你公司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青仲(2019)第 457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本会主任于 2019年 9月 2 日指定仲裁员杨永志一人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仲裁庭定于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 30 日后的 2019 年10月 21日 14:00在本会第一仲裁厅开庭审理,请你公司届时出席庭审。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二○ 一九年九月六日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 886号B 座 13 层

    联系人:仲裁一处  肖秘书

    联系电话:(0532)8578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