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 权 转 让 通 知 书

    山东昊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昊龙包装有限公司、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王会全、万国玉:

    根据 2019年 6月 26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与刘金峰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将依法享有的山东昊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包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已经全部转让给刘金峰。

    请债务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刘金峰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通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

    2019年8月28日

    注:1、借款人、担保人及抵押人应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向刘金峰支付本金和利息等。2、若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及时履行上述偿付义务及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