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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借款人名称

    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邹平县恒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棉花生产设备抵押担保 400 万元;山东金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红梅、孙凡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原贷款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平县支行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 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与邹平明明德食品有限公司于 2019年8月21 日签订的编号为中长资(鲁)债转字[2019]90号《债权转让协议》,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依法转让给邹平明明德食品有限公司。长城公司山东分公司、邹平明明德食品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邹平明明德食品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邹平明明德食品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63090333

    2019年8月22日

    附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本金25,994,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