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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山东我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锦怡、吴萍与你单位因支付工资、经济损失等劳动争议案件(济高新劳仲案字【2019】第 488 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9】第 489号),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济高新劳仲案字【2019】第 488号、济高新劳仲案字【2019】第 489 号”《 仲裁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