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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

    债权转让通知

    青岛中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即墨市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辛志强、乔华、蓝春燕:

    刘正钢于 2019年 8 月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签订了《 债权转让协议》,将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2014)即商初字第 969 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中,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对你们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一并转让给刘正钢,现特将上述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你,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你立即向刘正钢履行上述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2019年8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