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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9年8月21日

    陈印连、王庆伟:本院原告孙金莲、王攀诉被告陈印连、济宁龙灏置业有限公司、汶上县聚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韩峰、王庆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0830 民初3822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济宁龙灏置业有限公司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

    汶上县人民法院

    刘长明、由丽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 0811 民初 612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刘培国、刘金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 0811 民初 622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冯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0811民初 622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张华厂、杨蕊: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济州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 0811 民初 6230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李久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太白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9)鲁 0811 民初 623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南张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王光东:本院受理张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581 民初112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清市人民法院

    刘建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聊城华兴置业有限公司诉刘建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本案于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午九点 (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清市人民法院

    史存财:原告陈敬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9)鲁 1581 民初 2435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 10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老赵庄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清市人民法院

    刘传君、段文涛、魏华锋、东阿县阿胶系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祝兆民与被告刘传君、张守君、段文涛、魏华锋、刁文然、王志军、第三人东阿县阿胶系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524 民初 138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 10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阿县人民法院

    许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许尚论、解正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524 民初 104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之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阿县人民法院

    杜秀业:本院受理原告刘迎贵、丁严生与贾镇相里村委会和你建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525 民初 10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李传令:本院受理原告杜令建诉被告李传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判令你支付购车款 10300 元及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张德硕:本院受理原告杨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请判令你偿还欠款本金 7.8 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士卿:本院受理的原告郝良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724 民初 4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士卿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 3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速裁4 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付春芳:本院受理的原告葛林震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724 民初 6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付春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 7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速裁 4 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保芹:本院受理的原告贾昆华、黄坤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724 民初 31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保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 54.5 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速裁4 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商开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与被告商开亮信用卡纠纷一案,诉请判令你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 73304.69 元及利息16153.4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沈喜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巨野支行与被告商开亮信用卡纠纷一案,诉请判令你偿还原告信用卡本金 66498.28 元及利息7903.25 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彭焕合、闫成华:本院受理原告孙从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你们偿还欠款本金150000 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陈庆瑞:本院受理申请人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被申请人陈庆瑞行政处罚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1302 行审 91 号行政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张西贵:本院受理张怀超诉张西贵、刘学芝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391 民再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院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日照鸿儒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碑廓支行与日照鸿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1103 民特2 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第九审判庭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日照昊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彦粉、王国侨、王春雨、王雨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122 民初 4983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寇增辉:本院受理原告齐秀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1122民初 2218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莒县人民法院

    日照昊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彦粉、王国侨、王春雨、王雨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122 民初 4981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日照昊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彦粉、王国侨、王春雨、王雨婷: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莒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122 民初 4982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郭见刚: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莲县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121 民初2347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五莲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五莲县人民法院

    王守峰: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院(2019)鲁0591 民初 2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守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至2016年 10 月28 日的贷款本金40311.98 元、零售利息9556.6 元、违约金13698.99 元并支付自 2016年 10月29 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二、驳回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500 元,公告费 520元,由被告王守峰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永通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许振田、程爱玲、陈立群、马康康、刘贝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宝塑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贝贝、东营永通轮胎销售有限公司、陈立群、马康康、许振田、程爱玲、山东新世纪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垫款 5226454.7 元并支付自垫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损失;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对被告一就上述第一项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费用由七被告共同承担。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91 民初1866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下午 14 时 00 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9 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吴振萍: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27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吴振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分行至 2016 年 6月 28 日的贷款本金 39999.5 元、零售利息 13541.38 元、违约金 13149.88 元并支付自2016 年 6 月 29 日至实际清偿日的利息 (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1467 元,公告费 520 元,由被告吴振萍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洪芳:本院受理原告李峰诉徐波与你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起诉要点:一、依法判令两被告连带清偿原告本金2270443.08 元、利息 1196858.80元 (自 2014 年 11 月20 日起至 2019 年 5月 21 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五十罚息计算)及至实际清偿之日利息,(自 2019年5 月 22 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百分之五十罚息计算);二、依法判决原告第一项诉请及本案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等全部债权之费用在两被告抵押物【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沂州路 279 号 24 幢 1 单元 102 房产(房地产权证编号为: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 059151号)和位于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 10 号 5 幢 3 单元101 房产(房地产权证编号为:东房权证东营区字第145679 号)】拍卖、变卖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依法判决原告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等全部费用由两被告连带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和第 10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德达家具有限公司、山东德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曹海霞、张德达:本院受理原告伟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东营德达家具有限公司、山东德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曹海霞、张德达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第一被告支付原告代偿款 10051641.8 元及利息(以代偿款 10051641.8 元为基数,自 2015 年6月 12 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 5.5% 计算所得),暂计算至立案之日利息为 2189861.85 元,合计12241503.65 元;2、判令第二、三、四被告对第一被告不能清偿第一项诉求中的代偿款及利息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经电话、邮寄,均无法与你们取得联系,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591 民初 1721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审理。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宣判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七日上午 9 时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开庭、宣判均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宣判。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东营环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强强与被告东营环宇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591 民初 751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为:准许原告张强强撤诉。案件受理费4259 元,减半收取 2129.5 元,由原告张强强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林鹏:本院受理原告宋义苓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你向原告偿还借款 11400 元。2、判令你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4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陈金岩:本院受理原告董迎华诉被告陈金岩、张甸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 9 万元及 2017年 8 月 29 日至 2019年 7 月 3日的利息 39900 元并自 2019年 7 月4 日起至实际还清上述借款之日以借款本金 9 万元为基数、按月息2% 计算的逾期利息;2.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代理费等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591 民初 2354 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两次开庭时间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00 分、第 10 日上午9时00 分(遇节假日均顺延),两次开庭均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振、刘娜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王振、刘娜娜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286885.01 元、利息 3853.1 元、复利 64.84 元,本息合计 290802.95 元 (计算至 2019 年 5月 13日)及自 2019年 5 月 14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复利 (利息以本金 286885.01 元为基数、复利以未还利息为基数,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 15% 之后再上浮 30%计算);二、判令被告王振、刘娜娜立即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 12000 元;三、判令原告对被告王振、刘娜娜共有的位于东营市东营区胜利大街 102 号 29 幢 2单元 302 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四、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等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10 时 1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新红:本院受理原告郭素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 100000 元;二、请求判决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 15 时 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杨:本院受理原告高桂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邢明明:本院受理原告程海江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吴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海阳市人民法院

    栖霞市鹏博果蔬有限公司、韩选昌、慕喜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栖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686 民初 33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栖霞市人民法院

    韩林电子(烟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烟台云松塑料薄膜有限公司诉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684 民初1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我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闫大凤、葛明巧: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蓬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闫大凤、葛明巧、孙广普、王靖、刘维志、杨昌云、朱厚庭、唐丽、王新刚、赵爱玲、王白钰、王晓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朱厚庭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14 点 0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蓬莱市人民法院

    吕梁、王晓凤: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 0684 民初 13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杜占军、孙亚凤: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 0684 民初 1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马雨浩: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0684 民初 40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孙成运: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0684 民初 40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李万杰: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0684 民初 43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吴晓莉: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0684 民初 4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刘雪静: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2019)鲁0684 民初 4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蓬莱市人民法院

    孙群峰: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诉你、烟台恒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许志静: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诉你、烟台恒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郝世胜、辛焕荣: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诉你、烟台恒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唐剑: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栖霞市支行诉你、烟台恒盛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30 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

    范淑兰、樊立君:本院在执行衣胜娥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冻结了你们银行账户的存款,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鲁 0686执 544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三日内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划拨冻结你所在有关银行账户的存款。

    栖霞市人民法院

    王春林: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栖霞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