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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青岛利渤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甜、王莉:

    根据 2019 年 7 月 16 日青岛市金达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武真浩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市金达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享有的对青岛利渤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李甜、王莉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 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详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2014)北民初字第 3047号《民事调解书》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权益】,已经全部转让给武真浩。

    请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武真浩履行还款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及抵押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及时履行上述偿付义务及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市金达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

    武真浩

    2019 年8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