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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宁阳县金河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泰安市蓝天投资有限公司、张延河、孔伟:

    刘守山与张丽于2019 年 8 月 6日签定判决债权转让协议,将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2015)岱民初字第246 号、第 247 号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剩余债权 774356 元)转让给张丽,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直接向张丽履行偿还义务。

    刘守山

    2019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