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纬琦、周海兵、单婷婷:
我行与程吉明于 2019年 7 月 18日签订的《 债权转让合同》已生效,我行已依法将享有的(2018)鲁 0202民初 148号生效《 民事判决书》项下王纬琦及担保人相关权利转让给程吉明,请你们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直接向程吉明履行还款义务以及担保义务。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19 年7月 31 日
我行与程吉明于 2019年 7 月 18日签订的《 债权转让合同》已生效,我行已依法将享有的(2018)鲁 0202民初 148号生效《 民事判决书》项下王纬琦及担保人相关权利转让给程吉明,请你们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直接向程吉明履行还款义务以及担保义务。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2019 年7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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