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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青岛港城制桶有限公司、青岛正进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姜美芹、高正进、牛桂芝: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于 2019 年7月 18 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借款合同(0211)农信借字(2005)第095 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 330 万元、利息及衍生权利等全部转让给景岩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景岩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支行

    债权受让人:景岩

    2019年 7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