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公告 第四版

债权转让通知

    借款人董兴亮:

    根据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宋进合签订的《 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与借款人董兴亮及担保人董兴杰、王笃月等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宋进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请你和担保人立即向宋进合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单位:人民币元

    梁山农商银行小安山支行

    2019 年 7 月30 日借款人董兴亮发放日

    2011-

    3-29

到期日

    2012-

    3-13借款余额39,602.94结欠利息

204,325.41担保人

    王笃月、董兴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