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综合新闻 第二版

无标题

序号借款人名称

    东营市佳昊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大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大地硅业有限公司

    山东大地乳业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

    山东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丁春松合计

  本金

    广饶华邦化学有限公司、东营市博源石油液化气有限责任公司、高丰轮50,000,000.00

    东营市广北实业总公司、山东鲁深发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腾跃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广北炭黑有限责任公司、丁春松40,000,000.0019,700,000.00

    山东亨圆铜业有限公司、丁春松19,445,000.00129,145,000.00

  利息

157,083.33

5,132,552.14

2,804,847.58

1,722,153.269,816,636.3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9)华夏债转泰合第06号《不良债权转让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下属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1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2日。2019年1月22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9年1月22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