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巨野县人民法院 2017年 9 月 11 日出具给丛自广的 No.A105002693472,山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收据 (预收)(案号为(2017)鲁1724 民初 3705 号,缴款人为原告丛自广,缴款金额为 10300 元,被告为房红利,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丢失,现声明该收据作废,特此公告。
巨野县人民法院
2019 年7月 11日
巨野县人民法院 2017年 9 月 11 日出具给丛自广的 No.A105002693472,山东省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收据 (预收)(案号为(2017)鲁1724 民初 3705 号,缴款人为原告丛自广,缴款金额为 10300 元,被告为房红利,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丢失,现声明该收据作废,特此公告。
巨野县人民法院
2019 年7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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