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5678910111213
借款人
名称
龙口市龙腾木业有限公司
龙口兴发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浩悦木业有限公司
龙口市汇通物流有限公司
龙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
烟台浩林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斯瑞尔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宏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烟台嘉鸿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佳恒铜业有限公司
烟台山上里金矿有限公司
山东鑫汇铜材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李荣芹
龙口市立群木业有限公司、麻洲、凌明贤、山东浩悦木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龙口日电电器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凌明贤名下房地产抵押
烟台盛达木业有限公司、龙口新一洲商贸有限公司、张益洲、孙娴、张益添、黄海涛、孙凤霞
烟台汉联化工有限公司、刘洪强、斯瑞尔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
烟台力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通用机械厂、黄树盛
山东新峰石材集团有限公司、孙春国、程爱香、孙康钧、宋肖亚、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抵押
山东永康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味全乐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和光食品(烟台)有限公司、李德山、李静
李家亭、孙淑惠、招远鑫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烟台佳恒铜业有限公司、李家亭、孙淑惠
烟台佳恒铜业有限公司、烟台佳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中佳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山上里金矿有限公司、李家亭、孙淑惠合计
本金
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黄海涛、孙凤霞、烟台盛达木业有限公司、烟台盛鼎木材有限公司、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14,990,000.003,896,000.005,000,000.0020,000,000.00
中联佳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乔应佳、栾金霞、龙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49,980,000.00
龙口市绿丹果品有限公司、烟台海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明才、姜艳芹、董杰、索玲、龙口佳源颜料有限公司、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35,000,000.0030,000,000.009,999,980.338,940,555.3024,990,000.0039,954,222.5840,000,000.0049,994,136.47332,744,894.68
利息
298,814.42
158,957.98
169,824.23
607,715.09
577,598.33
258,408.92
1,416,658.00
0.00
112,265.14
508,501.49
663,008.53
780,059.39
869,544.216,421,355.7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9)华夏债转东方第01号《不良债权转让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下属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7月11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6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9年6月6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借款人
名称
龙口市龙腾木业有限公司
龙口兴发木业有限公司
山东浩悦木业有限公司
龙口市汇通物流有限公司
龙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
烟台浩林生物肥料有限公司
斯瑞尔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
烟台宏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新峰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烟台嘉鸿食品有限公司
烟台佳恒铜业有限公司
烟台山上里金矿有限公司
山东鑫汇铜材有限公司担保人名称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李荣芹
龙口市立群木业有限公司、麻洲、凌明贤、山东浩悦木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龙口日电电器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凌明贤名下房地产抵押
烟台盛达木业有限公司、龙口新一洲商贸有限公司、张益洲、孙娴、张益添、黄海涛、孙凤霞
烟台汉联化工有限公司、刘洪强、斯瑞尔重工业(烟台)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
烟台力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通用机械厂、黄树盛
山东新峰石材集团有限公司、孙春国、程爱香、孙康钧、宋肖亚、莱州诚源盐化有限公司名下土地抵押
山东永康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味全乐食品有限公司、烟台大宸食品有限公司、和光食品(烟台)有限公司、李德山、李静
李家亭、孙淑惠、招远鑫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烟台佳恒铜业有限公司、李家亭、孙淑惠
烟台佳恒铜业有限公司、烟台佳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中佳新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山上里金矿有限公司、李家亭、孙淑惠合计
本金
长青建材产业(蓬莱)有限公司、黄海涛、孙凤霞、烟台盛达木业有限公司、烟台盛鼎木材有限公司、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烟台龙强贸易有限公司14,990,000.003,896,000.005,000,000.0020,000,000.00
中联佳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乔应佳、栾金霞、龙口市佳裕塑料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抵押49,980,000.00
龙口市绿丹果品有限公司、烟台海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明才、姜艳芹、董杰、索玲、龙口佳源颜料有限公司、山东金锋人造皮革有限公司35,000,000.0030,000,000.009,999,980.338,940,555.3024,990,000.0039,954,222.5840,000,000.0049,994,136.47332,744,894.68
利息
298,814.42
158,957.98
169,824.23
607,715.09
577,598.33
258,408.92
1,416,658.00
0.00
112,265.14
508,501.49
663,008.53
780,059.39
869,544.216,421,355.7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编号为(2019)华夏债转东方第01号《不良债权转让协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下属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列明的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为实现债权向债务人及担保人进行追索发生的费用而形成的债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发布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9年7月11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中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6日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19年6月6 日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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