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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公司《关于解除与黑龙江隆广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合同的通知》:你公司与我方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签订的采购订单 4100883897 合同交货期为2016年 8 月 15 日,2016年7月 8 日签订的采购订单 4100890087 合同交货期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因你方至今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供货,我方多次联系你方无果,现已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94 条和第96条的规定,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相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原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不因原合同的解除而解除,我方保留追究你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8692539

    国网东营供电公司物资部 (物资供应中心)

    2019 年 6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