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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丽公诉席上,耕桑检坛之中

“齐鲁最美检察官”先进事迹

    在牡丹区检察院,遇到难办的案件、碰到搞不懂的法律难题,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说“找桑丽啊,听听她的意见”。是啊,桑丽不仅是公诉科的主心骨,更是全院首屈一指的法律活词典、办案一本通。同时,正是她的领头雁精神,她所带领的公诉科也成为一支人人称道的生力军,先后被表彰为“山东省优秀公诉团队”、“全国优秀公诉团队”、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牡丹区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她屡次承办大案要案,却从不叫苦不叫累。也正是她二十年如一日的坚持,使得公诉科的人员学习自觉性大大加强。作为科长,她既是一名“指挥员”,更是一名“战斗员”。作为科长的她,在工作上,对科里检察官的要求近乎“ 严苛”。每收到一起案件时,她都要先将移送的卷宗一页一页全部看完,之后对照制作的报告核对证据摘录有无遗漏,甚至连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她都要一个数字一个数字地核对,对于审结报告的分析论证她更是精益求精,要求对涉案所有问题必须分析的全面而准确。正是她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促使科里的检察官都养成了认真细致的好习惯,团队的战斗力特别强。

    桑丽始终怀着为民执法、公正执法的信念,不忘初心,勤于工作,用刻苦、拼搏和坚韧,在自己的事业之途上熠熠生辉。在工作中,她不敢有丝豪的懈怠和散漫,坚持着认真细致,坚守着案件质量是公诉工作的生命线这一原则。她自己承办和参与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近四千件,其中大要案占据三分之一,无一错案。在工作、读书之余,她深入思考,融入到自己的办案实践中去,并撰写多篇理论文章。

    创新来源于实践的积累,创新更来源于严谨的思考。一件小事,可能催生一项制度,一个偶然,可能促成一次变革。有心的桑丽每次在案件完结之余,并不是束之高阁,而是进行深层次的总结、提炼与升华。她创新性地提出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告知制度》,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一律主动向当事人及其亲属公开告知,将办案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之下,确保廉洁文明公正办案,这一创新获得了全省检察机关创新成果一等奖。近年来,牡丹区院公诉科一直在创新中前行,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救助中心;总结出的《诉前敦促犯罪嫌疑人悔过书》、《诉前对被害人及近亲属告慰书》、《对被不起诉人教育训诫书》公诉三书,被中央政法委转发,在全省推广使用。

    作为一名“山东省优秀公诉人”、“山东省优秀检察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桑丽在公诉路上继续躬身深耕,迈步前行。

——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桑丽同志先进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