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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日照市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实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日照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高检院、省检察院部署,上下联动、积极作为,努力做好检察环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担当

    日照市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 市主要会议精神,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全市两级院都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加压,确保专项斗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日照市检察院抽调了 4名业务骨干组成专班集中办公,各区县检察院也都按照要求成立专班,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制定出台《 日照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开通了日照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联系电话、 扫黑除恶热线电话,确保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坚持问题导向,派出工作督导组,先后对各区县检察院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2 轮专项督导,督导过程中突出边督边改,把问题解决在督导环节,确保了全市上下一盘棋,增强了工作主动性。

    强化依法办案,严惩黑恶犯罪

    在开展专项斗争工作中,不纠缠细枝末节,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坚持从严从快,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不人为拔高,也不随意降低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认定标准,努力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60人,批准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1件1人;提起公诉14件77 人,已判决5件24人。在办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张守玉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分管检察长带头办案,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将案件起诉到法院。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线索受理审查移送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线索统一受理、规范审查、快速移送、跟踪反馈和归档管理工作机制,公布12309 举报电话,动员广大群众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2017 年以来所有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受理、排查出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线索66件,已按要求全部移送。

    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印发《 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前介入的意见》。在办理张守玉案件过程中,办案组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交流,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 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证据材料。多次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解决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和疑难问题,为该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最终认定提供扎实的事实证据。

    建立与市纪委监委的双向线索移交机制,对于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做好线索移交的充分沟通、材料保密等工作,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交线索。认真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内设机构建立专项斗争联络管理、线索收集、 情况通报、 信息共享、 数据统计等多项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增强打击力度。

    强化社会治理,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案财物的审查和监督力度,该依法扣押、冻结、查封的,监督侦查机关及时采取措施;该依法追缴或罚没的,监督法院作出裁判,确保实现有效打击犯罪、剥夺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再犯能力的目标。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向本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堵漏建制,最大限度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开展多层次、多阵地、全方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宣传。 在工作内网首页设立了扫黑除恶专栏,指导、宣传专项斗争开展,同时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已刊发工作简报31期,指导案例8篇,宣传信息14篇。在检察服务大厅及社区、企业、学校等地放置展版、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派员分别到市看守所、日照监狱、鲁南监狱微山关押点,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在押人员、服刑罪犯进行集中宣讲,营造了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浓厚氛围。

    王飞  谢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