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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山东沃尔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等2户

    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债务人山东沃尔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债权(截止 2017 年 10月 31 日,债权本息合计 36,690,485.89 元,其中本金35,200,000.00 元,利息 1,490,485.89 元;从权利 92,150.00 元;)、济宁市金盛煤业有限公司的债权( 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日,债权本息合计 27,292,862.91 元,其中本金26,500,000.00 元,利息 792,862.9 元;从权利134,000.00 元;)转让给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此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请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者其承继人立即向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宁市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