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2017)济仲裁字第 1409号
申请人济南万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于光华(身份证号码370103195407275016)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于光华公告送达 (2017) 济仲裁字1409 号裁决书。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 0 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7)济仲裁字第 1409号
申请人济南万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于光华(身份证号码370103195407275016)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于光华公告送达 (2017) 济仲裁字1409 号裁决书。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 0 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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