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2017)济仲裁字第 2163 号
申请人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静利 ( 身份证号码370124197401206010)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于光华公告送达 (2017)济仲裁字2163 号裁决书。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 0 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2017)济仲裁字第 2163 号
申请人山东钢铁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静利 ( 身份证号码370124197401206010)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被申请人于光华公告送达 (2017)济仲裁字2163 号裁决书。被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到期视为送达。
济南仲裁委员会
二 0 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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