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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宋作平、孙奎香: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延东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5民初1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裴红星、魏丽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5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张巧文:本院受理上诉人衣光利诉被上诉人倪万红及原审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民终29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扈爱民、扈春兰、扈本健、扈素凤、张立彬: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宜联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2302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崔瑞仟、管青青、崔瑞祺、宋超男、李寿欣、王艳: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潍坊宜联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鲁0705民初231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潍坊罗森超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军诉被告潍坊市奎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人潍坊罗森超市有限公司工商行政登记一案[(2018)鲁0705行初1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05行初14号《行政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徐速:本院依法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诉你保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2018)鲁0784民初16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以上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张徐凯、胡治双:本院受理原告周建军与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李江涛: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孙建军与你(2018)鲁0784执1801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你在公告期满三日内履行(2018)鲁0784民初3140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调查,本公告届满后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安丘市人民法院

    山东雷鸣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聊城市东昌府区道口铺宪文五金厂诉你公司、潍坊京泰重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鲁0784民初18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孙培欣: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华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2018)鲁0784执1703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你在公告期满三日内履行(2017)鲁0784民初5061号民事判决确定的义务、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并于公告期届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到本院执行局接受调查,本公告届满后十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

    安丘市人民法院

    张学勇、张静: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丘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丘市人民法院

    王明亮:本院在执行宋晓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4执恢875号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责令你自本公告送达期满后当即履行义务,如未履行,应当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九时到本院执行局307室接受财产调查,逾期仍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安丘市人民法院

    李占元、于富覃、山东潍焦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守义诉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寿光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料四楼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寿光市人民法院

    郭瑞芬、李晓亭:本院受理原告袁凤女诉被告郭瑞芬、李晓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耿山、王秀泉:本院受理原告张日新诉被告崔永智、李祥成、张耿山、王秀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日新不服本院(2018)鲁0783民初550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传征:本院受理孟庆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告知提供担保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胡营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

    杨洪峰:本院受理原告马景国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3民初4304号民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张清源、邢秀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清国、吴国志、邢秀芝、隋子亮、王立华、张清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3民初2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潍坊市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殷宪法及原审被告你、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 2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二审上诉人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与二审被上诉人梁炳及原审被告你、潍坊市全利来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恢复原状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申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2月27日上午9:00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开庭审理。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吴雷涛、孙宁:我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院拟对吴雷涛所有的位于高密市醴泉街道商业街116号4幢11号营业房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我院拍卖大厅,依《司法评估机构名册》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并定于2019年1月29日对评估财产进行现场勘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吉宏、刘伟、李振尧、张守海、张际宝:本院受理曹媛媛、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民终33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毛江华、张学香:我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院拟对毛江华所有的位于高密市经济开发区花园街2569号6幢1单元602室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9年1月24日上午8时30分在我院拍卖大厅,依《司法评估机构名册》选择专业评估机构。并定于2019年1月29日对评估财产进行现场勘验。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高密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领取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评估机构确认书及现场勘验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高密市人民法院

    闫涛、尹丽新、王德成、高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德勤融资担保由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125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马江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明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11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9: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付乐亮:本院受理原告许永祥与被告山东洁丰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付乐亮、潍坊市跃龙橡胶有限公司、刘新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民初281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朱树礼、张明芹: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县支行诉你们、赵迎春、任文玲、高秀堂、吕世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19年2月21日上午10时整在我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朐县人民法院

    淄博永益文具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市民福工贸有限公司诉淄博永益文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颜红、颜芹、杨顺友、敖琼、闫德新、齐兰坤、许波、闵婷婷、蔡春兴、闵国华、赵中智、曲彩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青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2017)鲁0781民初4257、425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国伟、李建波:本院受理原告徐子亮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1民初39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州市人民法院

    王珊: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会玲、李勇、王珊、桑月山、李树明、张丰玲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张丰玲不服本院(2015)寿商初字第125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寿光市人民法院

    莱州华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王效刚:本院受理原告赵凤友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781民初513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段连平:本院受理原告贾永利诉段连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冯西庆:本院受理原告贾立霞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1民初36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州市人民法院

    李风香、赵涵:本院受理闫大森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州市人民法院

    冀国华、张志敏:本院受理原告李振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承诺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州市人民法院

    卢可友:本院受理原告马晓卉诉被告卢可友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6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孙长涛、孙志芬:本院受理原告丁建光诉被告孙长涛、孙志芬、孙素美、孙海田、孙东升、孙志荣、孙仁弟、孙竹梅、孙乐孝、孙同峰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6民初1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那重宇:本院受理原告张德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2017)鲁0786民初3372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高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37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贺光照、高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37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申忠良、李洪祥、申忠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宋玲玲、高明国、李学生、张志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35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成强、王永富、王永磊、韩元: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7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梅、刘党勤、谭荣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7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中东、冯义东、王运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中明、王中东、冯义东、王运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7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王忠华、葛秀叶、葛秀龙、孙启超、周来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7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徐依利、张永成、张大伟、林风雨、窦全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7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杨世献、马瑞刚、马世纲、马世文、杨金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 民初3800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赵栋栋、赵晓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临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24民初2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金融审判庭(原辛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朐县人民法院

    程仁宗、方晓云:关于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与被执行人济宁同创金属工具有限公司、程仁宗、方晓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2015)任商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并已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你们共同共有抵押的位于济宁豪德商贸城B 区10街3栋053号、055号房产二套进行了第二次拍卖,现拍卖已成交。因你们未提交房产证原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将上述房产的房产证交至本院,逾期不交,视为该房产证作废。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郑州金源特变电气有限公司、郭子辉、程松峰、冯书强、李彩红、郑海欣:本院受理原告冯福寿与被告山东华尚电气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郑州金源特变电气有限公司、郭子辉、程松峰、冯书强、李彩红、郑海欣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0830民初1928号民事判决书。原告冯福寿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汶上县人民法院

    郑州金源特变电气有限公司、郭子辉、程松峰、冯书强、李彩红、冯福寿:本院受理原告郑海欣与被告山东华尚电气有限公司及第三人郑州金源特变电气有限公司、郭子辉、程松峰、冯书强、李彩红、冯福寿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已作出(2018)鲁0830民初71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郑海欣不服该判决,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汶上县人民法院

    贺建朋:本院受理原告陈明钢与被告贺建朋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公告向你送达(2018)鲁0830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汶上县人民法院

    董耀宗:本院受理原告王同清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要求判决你支付工程款 20万元及利息)、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查封财产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贵州开源现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现代(山东)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查封财产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文东、韩宗爱:本院受理原告李兴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查封财产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光玉:上诉人嘉吉饲料(泰安)有限公司就(2018)鲁0991民初9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郝立行、赵芳:本院受理原告李兴泉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查封财产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井会、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井会、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朱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井会、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继利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曹光兰:本院受理原告泰安亿创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意见不影响本案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化弟:本院受理原告任纪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91民初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苏宝生、张芝亭、王玉爱、张苏旭:本院受理原告刘传强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91民初5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金云龙:本院受理原告李元水、王庆凤、李荣荣、刘振海分别诉你与刘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91民初275号、276号、277号、2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秦厚伦:上诉人泰安市正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就(2018)鲁0991民初14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季国民:本院受理原告辛云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邮寄、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991民初54号民事判决书(判你支付人工费15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范清泉:本院受理原告谷桂臻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周怀强:本院受理原告王炳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徐陪亮,李贵东(李桂东),褚静,李贵臣,孟新华: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波诉被上诉人徐陪亮,李贵东,褚静,原审第三人李贵臣,孟新华,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民终238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月22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士金:本院受理上诉人高敬亮诉被上诉人张士金,民间借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4民终244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9年1月25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郭原英: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天龙针织有限公司诉被告澳洲摩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郭原英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民初20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1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帆、宋传浩、张大兵、任海东、滕州市正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滕州市誉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付贵河:本院受理原告韩德生诉被告陈永翠、李红玲,第三人王洪波及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驳回韩德生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韩德生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兆亚、杨兆沛:本院受理上诉人韩业炳诉被上诉人杨廷喜及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民终9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0元,由上诉人韩业炳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忠站:本院受理原告徐先雷与被告赵忠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8)鲁1722民初26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市单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华英实业总公司空调安装工程处:本院受理(2018)鲁0102民初6229号原告安兴东诉济南市华英实业总公司空调安装工程处、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华英实业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