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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郑宝河:

    申请人郑宝河与被申请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之间的行政复议一案,本机关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机关市中复决字(2018)10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确认被申请人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白马山街道办事处于2017年6月6日向申请人郑宝河下达限期拆除房屋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