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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权资产转让暨催收联合合公告

序号12345678借款人名称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

    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华轮实业有限公司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通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山东华通石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合同编号18832016280170、1881201628078818832016280132、1883201628012818832016280029、188120162805371883201728005118832016280021

    "

    贷款本金余额(元)

    "

    18832016280078、18832016280081、18832016280093、2016060601、2016092201

    18832016280126、18812016281221、CD1881201688009079,927,780.00

  19,892,587.6740,000,000.00

  19,927,207.31

    18832016280159、18832016280019、1883201528013649,999,999.99

  20,000,000.00

  25,000,000.00担保人名称信义集团公司、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乐悠悠花生油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金山汽配有限公司、尤学永、李晓荣

    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华裕减震器有限公司、山东泰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李建华、邢毅

    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华轮实业有限公司、尤学军

    江山联合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金旺达轮胎有限公司、赵光玉、杨玉平

    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山东奥戈瑞轮胎有限公司、奥戈瑞车轮集团有限公司、王子荣、隋元珍

    东营市诺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蒙德金马机车有限公司、杨宝勇、雷新玲山东华通石化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杨宝勇、雷新玲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中国华融”)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下称“中国信达”)达成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华融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于2017年12月13日依法打包转让给了中国信达。中国信达作为下列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7年11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应支付给中国信达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应由借款人及/或担保人、承债主体、清算主体负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下列主债务人、担保人如有疑问,请与中国信达联系。

    地址:济南市槐荫区经三路293号

    联系人:张辉电话:0531-87080268传真:0531-87080293"250,121,0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