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综合 第四版

用“仙人跳”方式抢劫七人全部“跳”进牢房

  • 日期:20180725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被告人韩磊等人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因琐事将人打致颅骨骨折后,逃跑到了济南。他们在济南与被告人李道喜预谋后,用“仙人跳”的方式抢劫嫖客的钱财,短短两天的时间就作案8起,抢劫近7000 元。近日,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个抢劫团伙作出判决,本案主犯之一李道喜犯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我后备箱装着钱呢,就打一后备箱钱的”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18日23时许,被害人苏某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某麻辣烫饭店吃饭喝酒时,与被告人马艳茹等人因琐事发生言语冲突。后马艳茹给被告人韩磊打电话,称有人调戏她们。韩磊遂纠集被告人韩玉新、马福宝、王维等人赶至该饭店与被告人马艳茹一起,采取用啤酒瓶、砖头、交通锥形桶等工具击打或拳打脚踢的手段对被害人苏某及上前帮忙的被害人陈某某、陈某某 (女)进行殴打。马艳茹喊道:“我后备箱装着钱呢,就打一后备箱钱的。”经鉴定,被害人陈某某头皮损伤构成轻伤一级、颅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陈某某(女)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被害人苏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打完人后,韩磊等马上逃跑,跑的时候一行凶者的手机丢在了现场。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通过现场遗留的手机线索研判,发现韩磊、王维等有重大犯罪嫌疑。在对王维居住地调查时,民警在该村委发现王维被济南市历下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的通知书。经联系确认,韩磊、王维、马艳茹等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历下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上演“仙人跳”,两天作案8 起,抢劫近7000元

    原来,被告人韩磊等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打伤人逃跑后,已在济南的、因盗窃罪等曾经被三次判刑的被告人李道喜让韩磊带着马艳茹等人过来弄点钱,回去再把打架的事儿“平了”,于是他们就来到了济南。

    卷宗材料显示,被告人李道喜以前是被告人韩磊的老板,他们以前在天津就干过“仙人跳”,这次来济南又故技重演。被告人韩磊与被告人李道喜经预谋后,由被告人李道喜通过“ 网上代聊”落实“卖淫”对象、所在地点,被告人李道喜、韩磊、马艳茹、丫蛋(女,另案处理)等8人随即分为“三男一女”的两套组合。李道喜将有关联系电话及约定的嫖资金额转告被告人韩磊或者马艳茹、丫蛋,由马艳茹、丫蛋分别冒充“卖淫女”,到约定地点首先收取“嫖资”。收取“嫖资”后马艳茹、丫蛋或进入洗手间将门反锁,或以下楼吃饭、买避孕套为由走开,随后发信息通知在外等候的李道喜、韩磊,告知其所在房间号,其他被告人到现场后对被害人进行恐吓,或采取拳打、脚踢、打耳光之类的暴力手段,另行劫取现金。 2016年 10月25、26日,被告人李道喜、韩磊等人在济南市作案8起,抢劫现金共计6900元。

    依法判决, 7名被告人分别领刑

    济南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磊、王维、马艳茹等6名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二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道喜、韩磊、马艳茹等7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韩磊、马艳茹、王维等6 名被告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李道喜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根据我国《刑法》等法律之相关规定,济南历下法院判决被告人李道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判决韩磊等6名被告人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韩磊等6名被告人十三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日前,本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王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