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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公开竞价公告

  • 日期:2018071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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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2017年 10 月21日  货币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

    号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冠县润达塑业有限公司

    聊城齐泰能源有限公司

    聊城市大顺发超市有限公司

    东阿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

    东阿县鑫岳商贸有限公司本金1799.00209.83586.28900.00899.99

  欠息130.01

117.98

152.87

198.54

124.74

  担保人

    山东奥邦织业有限公司、王海军、梁敬霞

    山东省顺发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刘洪涛、封莎

    聊城市东昌府区德丰商贸有限公司、山东南源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中开建设有限公司、周送宝、李增慧

    东阿县鑫岳商贸有限公司、赵延辉、王莹莹、王中森、沈春芳

    东阿县金泰运输有限公司、山东碧水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刘志成、沈春英

    我公司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委托,定于2018 年7月 18 日上午 10 时通过点拍网(www.dpauc.com)对涉及冠县润达塑业有限公司、聊城齐泰能源有限公司、聊城市大顺发超市有限公司、东阿县鑫源工贸有限公司、东阿县鑫岳商贸有限公司5 户债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基本情况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基准日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竞买人信誉良好,有付款能力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四、竞价手续的办理

    有意参与竞价者请于 2018 年 7月 17日 16 时前与联系人进行联系,了解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并交纳竞价保证金 35 万元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山东佳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账号:8112501013200122813)。竞价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未成交的将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并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竞价登记手续。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 年 7月 17 日止。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到期日 2 日前提出。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我公司有权自行撤销本次公开竞价或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公开竞价时间。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肖经理0531-81690621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洛大街 1299 号鑫盛大厦 1 号楼19层

    山东佳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