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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交警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 日期:2018041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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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烟台市公安局福山分局交警大队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广大群众春季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大队充分利用“窗口阵地”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不间断地向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宣传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使办事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将宣传教育作为春季事故预防工作的硬指标,把“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作为宣传工作硬任务,进一步搭建企业宣传平台。为切实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醒农民外出时不要乘坐拖拉机等农用车辆,不驾驶无牌证摩托车和报废车上路。

    严格落实勤务制度,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把酒后驾驶、货车载人、超载、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作为查纠重点,坚持对违法驾驶零容忍政策,坚持常抓不懈,加大管控力度和依法从重处罚力度,始终保持严管的高压态势,打出声威、打出气势,消除违法者的侥幸心里。要求执勤民警在路面巡逻、查纠违法、站早晚高峰过程中,以路面各执勤卡点为依托,零距离、面对面向驾驶人开展宣传教育,针对具体违法行为,讲解违法行为危害,让违法驾驶人充分认识到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危险性和严重性,时时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遵章出行、安全行车。【陈爱福  沁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