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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80326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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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现已受理赵从辉、韩忠华、韩风雨、朱鸣龙、宋红卫、刘竹勇、孙百祥、张学军、吴忠秋、孟洪波、朱学远、杨玉贵、周广利、王新建、丑传鹏、孙方丽、陈志成、范业芳、张庆明等十九人诉你单位关于支付工资、年休假工资、加班费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答辩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应在公告期满后10 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长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