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万龙经贸有限公司与
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潍坊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柴永华、王晓颖、柴青青、徐凯、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潍坊市万龙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享有的潍坊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柴永华、王晓颖、柴青青、徐凯、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本金、罚息、复利、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止2018年1月 30日,标的债权余额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 0702 民初 289 号民事判决书为准。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 89号903
电话:13386429556
联系人:滕明辉
转让方:潍坊市万龙经贸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31日
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潍坊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柴永华、王晓颖、柴青青、徐凯、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潍坊市万龙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受让方”)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已将其享有的潍坊嘉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柴永华、王晓颖、柴青青、徐凯、潍坊中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本金、罚息、复利、利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依法转让给受让方,截止2018年1月 30日,标的债权余额以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 0702 民初 289 号民事判决书为准。据此,受让方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转让方作为债权人时享有的各项权利。
现通知贵方上述债权转让之事实,并请贵方及/或其法定的义务继受人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
受让方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延吉路 89号903
电话:13386429556
联系人:滕明辉
转让方:潍坊市万龙经贸有限公司
受让方:青岛中新融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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