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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80131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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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通知书

    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戴贵芝、刘美香:

    2015年 12月,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我行办理贷款共计 2000万元。借款人欠我行借款本金 19461585.46元及利息至今未还,现我行将该债权转让给孙秀玲。特下发通知,请借款人戴威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人山东亿嘉农化有限公司、戴贵芝、刘美香将所欠借款向孙秀玲清偿支付。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