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经博山钢联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解散,并已成立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请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哲
联系电话:0533-4131192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虎趵路11号二楼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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