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介坤:
桑介坤与通知人刘德凯一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微法商初字第 35 号民事判决书,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现正式通知您:您欠通知人刘德凯的本判决书的全部债权(包含本金 23 万元、案件受理费4750元、诉讼保全费1670 元及延迟利息 19万元)已全部转让至房宜兰。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年1月10日
桑介坤与通知人刘德凯一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微山县人民法院作出(2009)微法商初字第 35 号民事判决书,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现正式通知您:您欠通知人刘德凯的本判决书的全部债权(包含本金 23 万元、案件受理费4750元、诉讼保全费1670 元及延迟利息 19万元)已全部转让至房宜兰。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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