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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 日期:2018011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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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盛坤汇智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不慎遗失“ 山东盛坤汇智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公章一枚。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演成特此声明:自本声明登报之日起,本公司所有对外法律文书全部作废。凡与本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或个人,均需在2018年1月 30 日前重新与本公司签订合同或法律文书,以便加盖新的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过期不候。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山东盛坤汇智企业营销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