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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927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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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军在我行办理抵押贷款1笔,截止目前结欠贷款本金391504.34元,结欠利息17434.89元。

    拟转让债权,贷款本金391504 . 34 元,利息17434.89元,债权合计约408939.23元。

    债权买受人:董庆华

    拟转让价格:贷款本金391504.34元

    公告有效期:3天

    有意向高于上述价格购买者请与昌乐农商行资产部联系。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6-6271021

    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