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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日期:201709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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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创佳户外家私有限公司:

    申请人山东嘉美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之间济仲字(2017)第381号案,现向你公司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本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自公告发布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10日内提交答辩书并共同选定一名仲裁员。逾期未选定或选定不一致将由本会主任指定的首席仲裁员乔衍刚、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葛修路及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孙方杰组成仲裁庭。组庭后5日内领取组、出庭通知书,公告期满后第12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开庭,逾期则缺席审理并裁决。开庭后第35个工作日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济宁仲裁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