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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709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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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昌恒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纪合田: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青岛国本电气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将依法享有的对青岛昌恒暖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详见(2016)鲁0281民初字第444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全部转让给青岛国本电气有限公司。

    请债务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青岛国本电气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通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