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数字报首页>山东法制报>公告 第七版

债权转让通知

  • 日期:20170920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青岛明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华利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管兵、苗增春、李从霞:

    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与王建敏( 身 份 证 号 码 :370224197211076767)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将依法享有的对青岛明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包括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等约定的主从权利,详见(2017)鲁0281民初99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转让给王建敏。

    请债务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王建敏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通知。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