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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拍卖公告声 明

司法拍卖公告

  • 日期:2017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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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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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程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程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程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姜华剑: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姜华剑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姜华剑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太坤: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太坤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张太坤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贺彦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贺彦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贺彦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黄福华: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黄福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黄福华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朱润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朱润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朱润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牟晓庆: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牟晓庆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牟晓庆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喜龙: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喜龙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张喜龙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罗会东: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罗会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罗会东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梁润涛: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梁润涛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梁润涛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宋卫东: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宋卫东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宋卫东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汪钢: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汪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汪钢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代文利: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代文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代文利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1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薇: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薇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金友: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吕金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吕金友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臧维成: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臧维成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臧维成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启运:本院受理原告杨德淼诉被告王启运、杨庆良、杜新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成武县人民法院

    孔毅: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孔毅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孔毅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元海: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元海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元海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永杰: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永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赵永杰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宫建斌: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宫建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宫建斌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吕波: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吕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吕波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德浩: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德浩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孙德浩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伟: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伟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伟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王英波: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英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王英波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3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赵书卿: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赵书卿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赵书卿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左谔顺: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左谔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左谔顺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5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刘昱萌: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昱萌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刘昱萌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下午16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范云峰:本院已受理原告青岛蓝色海洋实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范云峰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因范云峰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特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和第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延安三路36号)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孙福昌、吴丽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喜琴诉你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欠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计40615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张美青: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秀花、孙秀红、孙秀美诉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判令被告签订的编号青房改售字(2009)第42250号青岛市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书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中央商务区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陈德峰:本院受理原告高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判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高良货款51000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2民初2592号民事判决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耿维福、刘新珍:关于原告李现录诉被告耿维福、刘新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用纸、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临邑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临邑县人民法院

    侯孟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悦华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郓城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王学廷:本院受理原告苏纪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菜园集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庆明:本院受理原告牛作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728民初10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普军、王明芝:本院受理原告李启文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728民初10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明县人民法院

    李继喜:本院受理原告徐建诉被告李继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业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公告送达(2017)鲁1722民初26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单县人民法院

    袁建:本院受理原告陈贤群诉被告袁建、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7)鲁1722民初391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李思霞:本院受理原告杨玉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06民初9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

    程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诉你及狄尚海、刘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481民初24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大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滕州市东沙河镇东城塑料厂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81民初142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奚芹:本院受理申请人魏世光申请对你名下的位于滕州市翠湖天地G2幢1单元2层203室价值进行评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机构及勘验现场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组织当事人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0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组织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届时,请携带有关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杨伟、张君侠、岳红梅、王克礼: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何加军、李金娥、房军、苏银瑞: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中山、孙焕焕、孙晋布、李秀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四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孙贵英、褚庆成、褚晓伟、褚爱梅: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十五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褚夫彪、陈馨、褚衍昶、褚涛、陈福成、褚磊: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冯俊忠、付瑞翠、刘传东、刘玉亮:本院受理原告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峄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十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万圣、万福龙、李凤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诉被告山东黄金宝贝婴儿用品有限公司、万圣、万福龙、李凤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初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本院审理。本案定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马士峰(身份证号370421196911154655)、宁连勇(身份证号370481197103156119)、枣庄鲲鹏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刘青诉被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枣庄鲲鹏置业有限公司、马士峰、晏传香、宁连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996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6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洁(身份证号370481198612120047)、李文龙(身份证号 370405196905084013)、张务谦(身份证号370402197311241945)、韩涛(身份证号370402197603222017)、山东联邦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福嘉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福支行诉被上诉人张洁、张务谦、韩涛;原审被告山东福嘉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联邦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李文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038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16日下午14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滕州化工总厂:本院受理上诉人兖矿鲁南化肥厂诉被上诉人山东鲁南化学工业集团公司滕州化工总厂、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枣庄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29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刘秀云(身份证号:370481196205282621)、李波(身份证号:370406197508120077)、闵庆龙(身份证号:370421196404060910)、许建军(身份证号:370481197701107616)、李超(身份证号:37042119670130773X)、杜卫东(身份证号:370481197204060036):本院受理上诉人邱洪梅诉被上诉人刘秀云、李波、闵庆龙、许建军、李超、杜卫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1432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7年11月29日上午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滕州市盈瀚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滕州市盈瀚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李运超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4民终7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滕州市盈瀚商贸有限公司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尹训旺: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尹衍洋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尹训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792号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送达之日起即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你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杭州哈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原告陈弘与被告陈伟、第三人泰安弘通租赁有限公司、第三人杭州哈帝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陈伟在法定期限内就(2016)鲁0902民初24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玄绪栋:上诉人山东华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就(2016)鲁0902民初3851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泰安剑泉网络有限公司、刘剑:原告马吉利诉你们及被告乔善泉、任春阁、王相国新增资本认购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上诉人任春阁及上诉人乔善泉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就(2017)鲁0902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原告孙永红与被告李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80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艳肖:本院受理李家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294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刘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伟: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希波: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保太: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保青: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董丽: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弥显: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京波: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贾卫平: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于建学: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元江: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袁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亮: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张月金: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高夫进: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贾昌礼: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高新博: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广文:本院受理原告林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通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其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孙云旺: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尚海龙、李荣伟、郭延龙: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韩洪坦、于士荣、唐先树、蒋士苓、刘含强、郭淑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7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韩业锐、单联风、丁庆国、韩业峰: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赵庆永、周广芬、周伟、李景红: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周留生、赵利娜: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王尚梅、袁恒兰、王代霞、王尚银: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0923民初38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曹景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平支行就(2016)鲁0923民初2856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杜秋红:本院受理原告展鹏飞与被告杜秋红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223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冯建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岱岳支行与被告冯建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23民初141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管玲:本院受理原告韩贵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11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马成梅:本院受理原告仲维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923民初145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6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吴绪伟:本院受理徐晓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宿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李乙海、石延红、张鹏飞、张鹏鹞、程文娟: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字第610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220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段庆文、孙奎菊、段军: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870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段军所有的位于泰安市104国道东侧明珠花园2号楼西单元-402号的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94737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849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臧建玉、王峰、杨金伟、朱延庆: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字第110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送达期满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履行(2016)鲁0911民初226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金恒信商贸有限公司、泰安市恒鼎商贸有限公司、马红霞、宋绍亭、泰安市金博源钢材有限公司、李传波、张添添、马倩倩: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231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泰安市恒鼎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满北村土地一宗,泰土国用(2010)第D-0122号,面积17210㎡ 、马倩倩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钢材市场四区土地一宗,泰土国用(2012)第D-0155号,面积:2984㎡,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6)鲁0911民初274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张玉琳、张庆标: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236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张庆标、张玉琳所有的位于泰安市长城路西侧天元商务大厦主楼1101、1102、1103号房地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91439、191437、191438号;土地证号:泰土国用(2010)第D-0351、第D-0352、第D-0353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95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王少静、侯新华、张庆标、张玉琳:本院立案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911执1237号案件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该案本院在审理中查封了张庆标、张玉琳所有的位于农机小区2#5单元202室的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3348号],如逾期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处分查封房产。现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选择价格评估机构通知书、现场勘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2015)岱商初字第95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于公告期满后的第15日上午10时在我院便民诉讼中心司法技术大厅选择评估机构,第20日上午10时进行现场勘验(以上日期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进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陈军: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鲁0911民初22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案号:(2017)鲁0911执字第382号。本院审理中查封了陈军所有的抵押给申请执行人位于泰山区柴家胡同5号楼1单元404室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15545号]一处。执行中,本院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该房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38.81万元。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拍卖)裁定书、房地产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评估报告、执行(拍卖)裁定书、限期清空房屋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限你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我院技术室提交书面异议书,逾期不提交视为认可该评估报告。公告及异议期满后,本院将依法进行网络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郭伯刚、徐丽、宋军、泰安市国刚建材有限公司、梁孝峰、高兴安: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岱商初字第966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2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霍兴刚、李纪喜、霍会、孟召勇、宋洪亮、霍兴芳: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48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吕春梅、赵吉文: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4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宋洪宝、李凤翠: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5)岱商初字第1048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23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向征、程娟、史培峰、陈立霞: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2016)鲁0911民初1844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鲁0911执14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本院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东飞畅物流有限公司购买了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以东1号车间部分,1-4层部分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54252号]及仓储配料车间,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岱执字第615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本院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张序晓、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山东飞畅物流有限公司购买了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山东雁翔机械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凤天路以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泰土国用(2011)第K-0022号】及仓储配料车间外的其他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岱执字第723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刘政、孙蔚霞、张序晓、张莉:本院执行的泰安岱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安市腾达锻业有限公司、刘政、孙蔚霞、张序晓、张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韩浩文购买了张序晓名下位于擂鼓石花园3号楼东单元2层东户房产[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130171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岱执字第1285号执行裁定书(成交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刘登波:本院受理原告宋立影诉刘登波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由春利:本院受理原告王朝健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75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任庆林:本院受理原告鲁孔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1525民初48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郭立旺:本院审理原告刘英霞诉被告郭立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古城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冠县人民法院

    许永军:本院受理原告孙清其、李春生诉许永军买卖欠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手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李雁清:本院受理原告郭留彬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任振成:本院受理原告冠县华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71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定远寨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刘凤玻:本院受理原告王杰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525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王明芬、王墨芝:本院受理原告王志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定远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冠县人民法院

    张凤燕:本院受理赵顺宾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525民初第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冠县人民法院

    李影: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张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敏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季兵瑶:本院受理原告殷爱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邴冬冬:本院受理原告沈文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郝金魁:本院受理原告沈文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威海东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吴进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洪伟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温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公茂合、公培玉:本院受理原告刘安汝与公茂合、公培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2日9时在本院长岭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冯加杰:本院受理原告林庭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蒋吕兵、朱同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6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辉、张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齐星、宫世玲: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开发区支行诉你、山东舒斯贝尔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田增达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245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徐小江:本院受理原告望江县实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徐小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1302民初939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孙雨、王金霞:本院受理原告赵磊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1302民初1141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后30日。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顾召祥:本院受理原告杨山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受委托,定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莱州市光州东街108号一楼大厅公开拍卖:1、孙国伦不良贷款债权;2、陈锋不良贷款债权;3、王明奎不良贷款债权;4、赵海涛不良贷款债权;5、吕东军不良贷款债权;6、栾春军不良贷款债权;7、栾春军不良贷款债权;8、刘守全不良贷款债权;9、吕庆飞不良贷款债权;10宋晓宏不良贷款债权;11、王丕强不良贷款债权;12、莱州市渤海滑石粉厂不良贷款债权;13曲春平不良贷款债权;14、孙淑云不良贷款债权;15、李岩不良贷款债权3笔;16、崔军辉不良贷款债权;17、莱州市夏邱镇北位村民委员会、山东莱州市北魏福利综合厂、山东省莱州市生力溶剂厂及山东莱州市助剂厂共10笔不良贷款债权;18、胡乃德不良贷款债权。

    竞买保证金、展示事宜即日起咨询(烟台农商行芝罘支行:9060106020142050002603)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8353502260杨先生

    公司地址:烟台市通世南路7号东和科技园山东三升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0日

    仁里集镇王堂村村民张传金,1958年5月7日出生。其妻田仁秀1965年6月5日出生,原籍贵州省印江县郎溪镇河西村,1989年4月回娘家后一直未归,现张传金声明解除与田仁秀的婚姻关系。

    2017年9月20日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7年10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拍卖标的:位于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846号附75号房产。竞买保证金17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10月16日11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市莱山区支行;账号:8 535 3201 0122 0001 08),并于2017年10月16日16时前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电话:13954 5351506267937

    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3号华夏传媒大厦1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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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