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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7091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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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1

    贷款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借款人辛兆波

    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

    借款合同编号

    099999532522002096

    债权转让本金余额(截止 2017 年 9月 14日)270628.58备注

    债权转让金额包括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及诉讼费用、律师费等。具体的利息、罚息、复息、迟延履行金以及其他债权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法规核算。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招行青岛分行”)与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招行青岛分行将其对下列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行青岛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北京中泰合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9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