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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70919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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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我单位职工崔旭辉同志,性别,男,身份证号码:370684198301195236,于2017年4 月参加工作,工作岗位为司机,劳动合同期限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日期为2017年4月18 日,终止日期为2020年4月 17日。

    现因崔旭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决定自2017年9 月 13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公告期为60天。

    特此通知。

    山东亿宝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19日